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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就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发布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7 1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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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披露,日前已印发《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表明,深圳市将开展包括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方面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并针对应用示范的场景及条件作出明确要求,例如在载人应用示范中,规定申请应用示范车辆在申请开展应用示范所在区域道路测试里程累计应不低于每车1,000公里,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有责任交通事故,并提交相关证明;申请应用示范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应包含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识别及响应、交通信号灯识别及响应、交叉路口通行、环形路口通行,并获得合格证明等。
  此外,《意见》自2020年8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参看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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