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部分道路将于12月21日起允许皮卡通行
发布时间:2020-12-20 1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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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自12月21日开始解除本市多用途货车( 俗称“皮卡车”) 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有效期为5年。
据悉,除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全天24小时,二环线( 含主线、 辅路、 匝道)及以内道路每日7:00-9:00、16:00-19:00外,允许武汉市多用途货车通行本市货车限行区域及道路。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参看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告
据悉,除长江大桥、江汉桥、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全天24小时,二环线( 含主线、 辅路、 匝道)及以内道路每日7:00-9:00、16:00-19:00外,允许武汉市多用途货车通行本市货车限行区域及道路。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参看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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