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03 13:52:59
核心提示: ......
7月30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简称“《准入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政策已经于2020年7月14日工信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删除了原规定中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即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参看工信部公告1/2
友情链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电话:86-10-63368188
- E-mail:webmaster@auto-ccpit.org
- 传真:86-10-63368859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3层
版权所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 京ICP备140077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