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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1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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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此外,针对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的调查方面,《通知》明确企业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地方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并主动开展事故调查。
      《通知》还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
参看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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