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国办:延续实施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2-10-31 16:56:40  
核心提示:       日前我们获悉,国务院办公厅26日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

      日前我们获悉,国务院办公厅26日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
      具体举措为: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向上”系列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就在10月25日,财政部表示,将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前,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 电话:86-10-63368188
    • E-mail:webmaster@auto-ccpit.org
    • 传真:86-10-63368859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3层
    邮编:100045
    版权所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 京ICP备140077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41号